问题 | 工伤交了社保怎么赔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条件。
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当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遇特殊情况,像事故情况复杂、相关证据难收集等,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2.工伤待遇:经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若伤情严重,如多处骨折、重伤等,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3.伤残赔偿: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因事故复杂、证据难收集,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小朱家属认为单位拖延,应承担不利后果;单位则称已积极准备材料。后小朱被认定工伤,伤情严重,停工留薪期需延长,单位又对延长时长有异议。 案情分析: 1、单位虽因特殊情况未按时申请工伤认定,但应按规定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后适当延长申请时限,否则可能承担不利责任。 2、小朱伤情严重,停工留薪期延长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只要符合规定程序和条件,单位应认可延长时长。 3、后续应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按规定给予小朱相应的伤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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