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9级工伤赔偿什么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赔偿相关内容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人工资乘以9个月来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相应标准。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部分补助金旨在帮助职工在工伤后重新就业。 4.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且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合同期满或职工主动解约: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赔偿标准要依据南通当地规定及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构成伤残。单位按其月工资3000元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小朱认为应按实际加班后平均月工资4000元计算。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小朱提出解约,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双方与当地规定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本人工资计算,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小朱能证明加班工资是常态,应以4000元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按南通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金额需参照当地政策确定。 3、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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