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对象没有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执行对象未能支付所欠债务,首先将对其名下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监测,其中包罗万象,例如银行存款、房产物业、机动车辆以及股权分配等等均包含在内。
若经查明,的确无任何可以用来赎回所欠债务之财物,那么我们或许需要采取如下必要行动: 1.实施限高令: 对于未能按时还债的被执行人,法院有权命令其不得实施高档消费行为,如搭乘飞机头等舱或高铁商务座,以确保其无法挥霍自己的财产。 2.纳入失信人名单: 将被执行人列为失信名单中,这意味着他们的征信状况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进而会阻碍到他们的借贷、招标以及其他与金融有关的商业活动。 3.定期查询财产状况: 法院会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通过先进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来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便及时掌握其财务动态。 4.执行和解: 在双方都愿意的前提下,法院可以协助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根据协议内容,分期偿还债务,从而缓解被执行人的经济压力。 5.追加被执行人: 如果有法定的情形出现,比如被执行人的股东未能全额出资等问题,法院有权追加相关人员作为被执行人,以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而言之,即使在执行对象暂时无力偿付债务的情况下,法院仍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