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能伤害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短时性障碍损伤:
此种损伤使受害人在一定时间内无法继续原有的职位工作。 终身局部功能缺失: 这种损伤会导致受害人肢体或某个脏器永久不可逆地失去部分功能。 全损伤残: 这种损伤除了致死,还可能让伤者在一次事故中变得完全残疾。 关于这些伤害的确切判定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境而定,因不同部位而异。 所以,当遭遇工伤时,我们需根据受伤部位的差异来做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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