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 (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2、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3、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0日,最多为14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作为最为严厉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逮捕的适用必须严格限制,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逮捕条件的时候,公安司法机关才能适用,同时,逮捕是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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