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播淫秽物品罪追诉期以及处罚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7、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8、造成严重后果的。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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