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年××月××日在××市××区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系指座落于××市××区××××××号的房屋。 2、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3、《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三、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有需要的话,双方可以针对离婚协议再去签一份补充协议,至于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并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因为需要补充哪些内容,不是国家法律制度提前预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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