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见证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代书遗嘱见证规定是什么? 代书遗嘱见证规定是代书遗嘱要想发生法律效力,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律师见证遗嘱程序 (一)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实质要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其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其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遗嘱的书写形式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包括有当事人自己书写遗嘱,还包括有代为书写的遗嘱,如果是律师代为书写遗嘱,那么完全是可以的,因为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学知识,所以写的遗嘱基本上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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