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违约在东莞哪里起诉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因合同纠纷引发的司法程序,当当事人之间已达成明确的管辖协议时,那么此约定便应视为有效,并将其作为处理争议的准则。在此前提下,如果该协议并不违反我国法律对于法院级别管辖权及专属管辖权的规定,则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合同中确定,选择被告居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原告居住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区域内的人民法院来对涉及案件进行审理。
然而,若当事人未就管辖问题达成具体协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通常而言,此类案件将交由被告的居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地域内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