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规定离婚财产怎么争取?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根据规定离婚财产怎么争取? 1、离婚时若是想要争取获得更多的财产,可以拿出自己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证据。 2、若是能够拿出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证据的,也有可能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 3、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离婚分割财产包括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从原则上来说,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由双杠协商后确定。协商不能的,则可以起诉。在起诉之后,若是一方想要获得更多的财产,则可以向法院提交另一方在婚内实施了转移共同财产、对外恶意举债等行为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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