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中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是否合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关系中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中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的情形是不合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公司给新入职的职工缴纳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三、公司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1、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总的来说,签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不是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的,社会保险对职工来讲非常重要,特别对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将来想要在当地买房,对于社保的缴费年限都是有要求的,所以,发现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职工不能视若无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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