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撤销林权证行政复议申请怎么提交?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一、不服撤销林权证行政复议申请怎么提交? 1、不服撤销林权证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提交。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的内容包括: (1)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2)提交相关证据; (3)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2、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怎么办 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外,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属于中央垂直管理,地税属于省以下垂直管理,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复议法无法一一列举。 行政复议主要针对的就是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认为这样的一种行政行为及严重的侵害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的申请的情况之下救济自己的权利。当然了,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的状况之下,还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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