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可以复制作为证据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二、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可以复制作为证据吗?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可复制作为证据,但是司法机关要核实相关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电子仪器购销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甲方、乙方信息 (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制定此合同,合同标的总金额为XX元,数量XX台 (三)设备明细 (四)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五)质量标准、组装调试与验收 (六)售后服务 (七)付款方式 (八)附则 其中附则内容可以包括: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若合同中发生争议问题,直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二)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三)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四)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五)价格、金额,除国家规定必须执行国家定价的以外,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贷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六)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七)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八)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九)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电子仪器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了甲方和乙方的信息;电子仪器的名称、价格、数量以及说明;售卖的数量;付款方式和售后等条款。同时电子仪器购销合同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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