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工伤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 一、非工伤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非工伤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职员若是因为工伤原因需要请假,那么在请假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职员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可以被辞退吗? 职员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一定可以被辞退,如果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将其辞退。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职员若是因为生病向单位提出请假请求,单位在批准其请求之后,会每月向其发放工资,但是生病职员收到的工资数额可能会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再者,若是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将其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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