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被威胁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保障 |
解答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法定的必须程序(或具有法定强制性),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但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须依法协商达成,不能强制或存在霸王条款与行为。 按照规定,如果在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之后,劳动者不愿意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此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也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对于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得以种种理由不予办理,拖延不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构成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如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期满后,一方不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强迫与其续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者被威胁、欺骗等手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自主选择劳动单位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劳动,产生劳动合同纠纷可以向管辖权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维权,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涉嫌构成犯罪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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