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束取保候审的钱可以退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结束取保候审的钱可以退还吗?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每一具体案件的期限应当根据案件的需要或者更短的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项强制措施之一,是司法机关采取的人身强制程度较低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居住监视不能多于六个月。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可以犯罪嫌疑人本人去领取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人领取,只不过要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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