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前面加字还是侵权吗? |
分类 | 知识产权-商标 |
解答 |
一、商标前面加字还是侵权吗? 1、商标前面加字不一定属于侵权,商标文字读音近似,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构成近似商标,不算侵权。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哪些商标侵权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以下商标侵权行为之一的均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与一般侵权行为一样,若是想要证明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需要拿出相应的证据。且不仅需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还需要证明证据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在证明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权后,如果能够证明侵权行为满足商标侵权要件,可以向对方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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