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后再转回有时间限制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一、股权转让后再转回有时间限制吗 股权转让后,再转回股权的,一般没有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转回股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可以无偿转让吗 股权转让,无论是自然人之间还是法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印花税都是统一要缴的; 是否缴纳所得税取决于转让价款与出资款是否有溢价所得,溢价部分需按照法定税率缴纳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转让股权后,再将股权转回,一般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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