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被告人不应诉怎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刑事自诉被告人不应诉怎办 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必须到庭,要分阶段来看,立案审查阶段,在立案审查时,有被告人下落不明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 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告无法寻找的,法院可以在报纸或法院告示栏张贴公共告示送达,到期后视为被告已签收。 二、被告主体不适格如何处理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诉讼主体资格。 对于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法院该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及理论界都存在争议,理解上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处理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法院也存在不同做法。 如果处理不统一,很不严肃,也有损法律威严。 此种分歧,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驳回起诉,一种认为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非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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