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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房屋出租未到期是否可以退押金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一、民法典房屋出租未到期是否可以退押金

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不租房屋的,押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合同的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后,一般会退还押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解除租房合同时没给押金条怎么办

实践中,不管是出租人没给押金条,还是承租人无意遗失押金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处理:

1、直接找出租人协商。

如果因为承租人大意将押金条遗失的,那么承租人可以及时跟出租人协商,一般遗失押金条并不能说明未交付押金,所以解除租房合同时协商即可约定退还押金。

2、出租人应退还押金。

如果确定押金条款时,承租人交付押金后,出租人没给押金条,但是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押金关系,所以出租人得在解除租房合同时退还押金。

3、出租人拒绝退还押金时,承租人可以找所在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投诉还解决不了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处理。

并且,在起诉时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

写明要求出租人及时退还押金,如果有相应扣除的,那么就要写明剩余退还的金额。

2、去租房所在地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所以承租人起诉时要到对方租房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

3、准时出庭参加诉讼。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开庭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将要遭受法院撤诉的风险。

所以,起诉之后要在确定的开庭日期出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租赁时,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租房的,能不能退还押金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协商。

如果有争议的,可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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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