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人体损害赔偿可以劳动仲裁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人体损害赔偿可以劳动仲裁吗 人体损害赔偿可以劳动仲裁,工人因工作原因造成身体损害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人体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人体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通过以上给大家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人体损害赔偿可以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工人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身体受伤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因为工伤医疗费的原因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如果您还是有些问题不懂,可以登录我们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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