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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起诉分配财产时效为几年?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离婚后起诉分配财产时效为几年

起诉分配财产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此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仍有财产未进行分割的,这一部分财产法律上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对此应该是共同共有,则另一方可以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分割财产。

此时要求分割财产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不属于其他特殊诉讼时效的范围,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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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