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哪些情形? (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六)含有民族、性别歧视的内容; (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 (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名称权包括哪些权利? 1、名称设定权。 公司为自己设定名称的权利,他人不得干涉,对于公司名称的设定,世界各国立法并不相同,有真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之分。所谓真实主义是指公司选定的名称必须与营业内容相一致,凡不一致的,均不予以承认,且不得转让或继承。所谓自由主义,是指可以自由选择公司名称而不论该名称是否与营业内容相一致。 2、名称专用权。公司对其名称专有,非经转让等合法方式移转,其他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公司的名称权专属于特定的公司享有,未经合法方式取得,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使用,法律禁止公司名称权的干涉、盗用和冒用。 公司的名称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也可以依法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到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的名称也是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一般通过公司名称就可以体现出公司的类别。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