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起诉拆迁方纠纷再审?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怎么起诉拆迁方纠纷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出。 1、期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管辖法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提交的材料。 (1) 再审申请书; (2)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 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 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 1、审查期限。 2、审查方式。 (四)法院做出决定。 1、决定再审。 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再审的,应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该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驳回申请。 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二、拆迁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 一种是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 三、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 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房屋拆迁纠纷有两种案件,一种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一种是属于行政纠纷案件,有不同的处罚方式。发生房屋拆迁纠纷之后可以通过行政裁决、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民事仲裁或者民事诉讼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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