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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算补偿金?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一、房屋拆迁宅基地怎么算补偿金?

1、房屋拆迁宅基地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2、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

“分开补偿”,是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宅基地被征收一定可以重新申请获得宅基地吗?

1、宅基地被征收不一定可以重新申请获得宅基地。

(1)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2、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

(1)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故此相关单位在实施宅基地的征收行为之后,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补偿金。若宅基地上修建有房屋,那么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需要在实施拆迁行为之前支付,拆迁方一般不会拖欠补偿款不支付,这是由于拖欠补偿款的,有可能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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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