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不构成犯罪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一、吸毒不构成犯罪拘留几天? 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吸毒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流程有哪些?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吸毒不构成犯罪虽然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四、吸毒案件中可以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有哪些?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吸毒案件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六、吸毒不构成犯罪存在哪些情形不执行治安拘留?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执行治安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七、吸毒不构成犯罪可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三)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四)有立功表现的。 八、吸毒不构成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九、吸毒案件中侦查人员需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综上,相关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吸毒不构成犯罪拘留几天,在吸毒案件中,对于已经吸毒成瘾的这部分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隔离戒毒。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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