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拆房屋是否构成犯罪?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一、强拆房屋是否构成犯罪? 1、强拆房屋不一定构成犯罪。 若是被强拆房屋的市场价值比较大,那么违法强拆者有可能会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作为公民的居住用房或商业用房,不仅自身价值较高而且还承担着多重社会属性,居者有其屋是社会稳定的有利保障。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申请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会被受理吗? 1、申请强制拆迁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不一定会被受理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补正,并在最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2、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4)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来说,若是遇到他人强拆自己的房屋,那么首先可以要求对方拿出相关证明强拆行为是合法行为的证据,对于无法拿出相关证据的,强拆就属于违法行为,此时被拆迁方可以采取报警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之后,需要依法判断强拆行为具体涉嫌犯的是什么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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