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张家港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张家港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张家港地区的房屋,被征收方可能会获得的补偿金为几十万元,具体的补偿金额,结合以下标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3、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平均效益计算。 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年限计算。计算平均效益应当结合纳税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具体计算方法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期限为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至以原生产方式或者经营方法恢复到原生产经营规模所需的社会平均时间;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被征收人使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类似房屋周转的,使用周转房屋的时间相应扣减。 二、拆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拆迁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2、拆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拆迁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当然是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的。如果经过多次协商,依旧没有得出能让各方都满足的解决方案,那么最好在诉讼时效之内起诉,当然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想向法院起诉,都需要先确定后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具体是哪个。 被拆迁方可以获得的拆迁补偿金,在拆迁补偿协议之中有明确的记载。此类补偿金,需要结合当地相关政策确定。张家港地处江苏省,拆迁方在制定拆迁补偿标准的时候,需要遵守江苏省相关政策规定确定。补偿标准确定之后,是需要进行公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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