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多少检察院不起诉?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驾多少检察院不起诉? 1、醉驾酒精含是在170mg/100m以下的,检察院审查后,可能会决定不起诉。 具体来说醉驾酒精含是在170mg/100m以下,认罪悔罪,且无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100mg/100m以下,且无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只要达到这个标准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不予起诉。 二、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起点怎么确定?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 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三、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有哪些量刑情节? 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需要考察的量刑情节包括醉酒驾驶的危险程度、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 1、考察醉酒驾驶的危险程度: (1)行为人是否造成现实的危害,即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及事故的严重程度,具体包括财产损失和人员受伤情况。 (2)行为人案发时的驾驶能力如何,主要以血液酒精含量为判断标准。 (3)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其他行为。 (4)醉驾行为是否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会特别严重。 2、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小 可以从行为人在以下三个阶段的表现来判断: (1)实施醉驾行为前的表现。如是否曾因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是否有多次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是否不顾他人劝阻坚持醉驾;是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号牌,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而使用等。 (2)被查获时的表现,是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执行检查,还是实施了当场饮酒、锁车门不下车、抗拒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抗拒抽血检验等不配合检查,甚至冲卡逃避检查、暴力抗拒检查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积极救援伤者,主动打电话报警,或者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理等。 (3)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如是否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表示认罪;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醉驾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危险驾驶罪。检察院审查后,若是认为罪名成立,且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通常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当然也存在不起诉的情形,若是不清楚醉驾多少检察院不起诉,可以点击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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