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判多久? 1、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就达到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 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3、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3)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包括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等。 1、侵犯的客体不同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具体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犯罪主体不同 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中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的直接责任人员;工作人员。 4、犯罪发生的场合不同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玩忽职守罪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管理职能的职务活动中。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若是不符合国家规定,极有可能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严重后果发生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被判刑。对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判多久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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