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对象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房屋拆迁补偿对象有哪些? 1、拆迁范围内的各房屋所有权人,都属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二、拆迁有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1、拆迁有产权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发放包括协商、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等。 首先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纠纷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请律师事务所等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处理,不愿意协商或者调解的,可以通过起诉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在房子产权还有纠纷的情况下,是无法开展相关的拆迁工作的。 2、具体处理产权纠纷的方式: (1)协商 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前提下,互谅互让,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 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诉讼 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三、成立拆迁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1、成立拆迁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此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专职工作人员市内不少于10人,其他区、县不少于5人,其中有中级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人员各不少于1人。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4)有组织章程及管理制度。 2、注册拆迁公司所需下资料 (1)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审批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4)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验资证明; (5)企业章程和管理制度; (6)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房屋拆迁专职工作人员名册和有中级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经济、财务等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设立房屋拆迁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组建的批准文件; (2)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与承担拆迁业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和技术、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拆迁方在实施房屋拆迁行为之前,就需要向被拆迁方支付拆迁补偿金,通常来说,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就属于被拆迁方。对房屋拆迁补偿对象有哪些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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