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纠纷冻结多久违法?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房屋拆迁纠纷冻结多久违法? 1、房屋拆迁纠纷冻结超过1年违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拆迁纠纷法院有权冻结房产,但是要符合法定的条件。 如果发生纠纷的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唯一的生活用房,此时法院就不可以对该房产予以查封冻结,如果该房屋不属于唯一的生活住房,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予以查封。 二、拆迁获得的安置房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房产证? 1、拆迁安置房一般五年后拿房产证。 若是被安置人获得的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那么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这种房子五年后拿到房产证;若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2、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拆迁纠纷发生之后,纠纷当事人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选择合适的处理拆迁纠纷的方案。拆迁期限不得超过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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