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是登记一方的,离婚后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是登记一方的,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了登记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怎么处理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共同出资的,则离婚时该房产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归这一方个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支付的房款婚后才拿到产权证的,离婚后房子怎么判 1、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买房,并在婚后办理产权登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2、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 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为登记一方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购房款是一方用自己的财产支付的,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二、如果购房款是双方共同出资支付的,则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如果另一方无法证明共同出资的,离婚时该房产就归产权登记一方自己所有;如果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离婚时该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婚前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上是登记一方的,离婚后怎么办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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