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要怎么样写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要怎么样写

无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应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基本概况,无共同财产的信息,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原因等,具体应当写明: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夫妻无公共财产需要分割,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双方离婚的原因。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要怎么样给付。

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要怎么样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离婚协议的责任。

二、离婚协议内容无效的情形

1、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

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2、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

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

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既违反法律规定,也无实际意义。

3、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在不违反民法典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

涉及不动产大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离婚时如果没有共同财产需分割,也应当在离婚协议上注明,离婚协议包括的内容是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无公同财产声明、个人财产问题、子女抚养费问题等,夫妻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要怎么样写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8: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