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 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 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 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 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 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 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依据《刑法》的规定,放火损害他人财产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提醒大家切勿以身试法,若读者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成都咨询。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失火罪与放火罪的界限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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