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不管是现金还是被继承人名下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已经立好了遗嘱,除非法定继承人能证明遗嘱无效,否则,遗产分配应该按照遗嘱执行。在司法实践中,民众可以选择的立遗嘱的方式也非常多。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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