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对于“录用条件”不可随意解释,须对照劳动者书面确认的《录用条件告知书》或类似书面文件;若果真不符合双方事先确认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才不构成违法解除。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对于哪些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赔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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