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定后多久可申请强制执行?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裁定后多久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一般在二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期限从裁判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裁判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则从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裁判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则从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 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一并提交的资料包括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有条件的也可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有助于执行效果。 2、审查立案。 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 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被告人在执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义务的,或者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对财产进行转移等逃避执行的,执行员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 4、执行。 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措施: (1)强行冻结或划拨被告人的存款。 (2)强行扣留被告人的工资等收入款项。 (3)强行对被告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查封、扣押。 (4)可对被告人强行查询、搜查,确认是否有隐匿财产。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裁定后多久可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裁定之后的两年内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超过此时效自己的权益将会丧失,所以,只要在裁定之后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就需要及时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损。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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