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怎么立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遗嘱怎么立 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有效: 一、实质要件: 1、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 二、形式要件: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立遗嘱怎么立有效 立遗嘱有效的情形有: 1、由遗嘱人亲笔撰写,即完全表达本人的意思,不是他人伪造、篡改的内容,字迹清楚,意思表示准确明了。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为辩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辨明遗嘱的真实性,以及便于出现多份遗嘱,判断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那么写明具体的日期不可缺少的。 3、遗嘱人亲笔签名,经遗嘱人签名后,即表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否则,无亲笔签名的遗嘱为无效。 另外,如果前后准备了多份遗嘱,确定最终的遗嘱后,可以去做公证。虽然遗嘱有效即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遗嘱范文样本: 遗嘱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房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一、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二、我自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我国存在6种形式的遗嘱,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遗嘱怎么立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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