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放弃继承权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在做出书面的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之后,还可以将放弃继承声明书拿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来办理公证手续。但是一旦办理完毕公证之后是不能够要求撤销的,毕竟根据《公证法》当中的规定,如果认为公证书内容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查。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放弃继承权公证是不是可以撤销?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放弃继承权公证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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