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套现是否要负责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持卡人进行非法占有,恶意透支,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2、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若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罚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信用卡套现处罚规定 1、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刑法上的信用卡诈骗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恶意透支5万元到20万元之间就属于数额巨大,判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 3、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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