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1、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 (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 (3)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将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的购买价是100万元,首付30万元,贷款70万元,现值120万元,未还贷款是6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120万元减去60万元等于60万元,每人可分得30万元。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给付未得房一方30万元。由得房一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2、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就完全合法拥有了房产的物权,其增值部分,根据民法典原理,应属一人所有。 3、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屋 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另有约定除外。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当中若要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那么关于夫妻等相关事项肯定是需要进行确定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协商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的内容来确定,同样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再诉讼解决。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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