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 结婚丢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领了离婚证反悔怎么解决 领了离婚证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具体分析处理: 1、如果是一方反悔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会自动恢复。 2、如果双方后悔办理了离婚登记,可以再去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 3、如果是就离婚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一个人怎么补办离婚证 一个人可以申请补办离婚证,无需双方共同去民政局补办,补办离婚证的由一方当事人持相关材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申请补办离婚证的流程: 1、申请: 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然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 2、受理: 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民政部门做出受理决定; 3、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 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并交纳工本费; 5、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补办离婚证证明材料出具的说明: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 3、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4、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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