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 (2)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该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行为人实施的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会对社会的不特定公众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所以在生活中发现有人实施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的,要及时的向公安机关予以举报,公安机关也需要及时的立案侦查,由人民法院最终定罪量刑。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怎么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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