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挪用公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的数额肯定会影响到量刑标准的,像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一般是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嫌疑人最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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