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拆迁补偿纠纷法院怎么判诉讼费承担主体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农村拆迁补偿纠纷法院怎么判诉讼费承担主体? 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败诉方负担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费用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农村拆迁补偿纠纷起诉后怎么确定举证责任?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四、农村拆迁补偿纠纷起诉后可申请法院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三)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五、农村拆迁补偿纠纷起诉后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六、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七、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可委托哪些人提起行政诉讼?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八、农村拆迁补偿应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1)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协议; (2)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交付土地实施拆迁。 综上,农村拆迁补偿纠纷法院怎么判诉讼费承担主体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拆迁补偿案件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分析。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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