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1、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构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构,由公安机构负责执行。

2、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构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部门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构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刑事拘留不能超过37天,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会把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里,还会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拘留要由公安机关负责,需要出具拘留证,拘留的时间在14~37天之间,在拘留期间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19: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