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1、《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这是此种追诉时效延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实施了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 2、《刑法》第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此种情况下,追诉时效的延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应当立案”是指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公认的刑法理论,被控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对其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 综上所述,重婚犯罪是一种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自己去法院办自诉手续。这里需要注意追诉时效,如果时效届满会导致受害人无法立案。重婚罪刑事追诉时效是五年,受害人在规定期限内都可以去起诉。受害人没有起诉,对重婚严重的,公安机关也能在追诉时效内立案。 对于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有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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