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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缓刑与监外执行在法律上有何不同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监外执行主要适用于被宣告并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但其适用范围相较于缓刑而言要更小。
2.对于监外执行,其前提条件必须是存在会妨碍关押执行的法定状况,如患有严重疾病亟需保外就医,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
然而,缓刑的适用条件则更为宽泛,主要基于罪犯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这一原则。
3.监外执行是在法院作出判决后,针对特定情形所采取的变通执行方式,可以在判决宣告及刑罚执行过程中随时进行,且不存在任何考验期。
相比之下,缓刑则是一种附带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通常在判决刑罚的同时便可宣布。
4.当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时,罪犯应立即被收监执行刑罚,唯一的区别在于执行场所的变更。
至于缓刑,仅在考验期限内若罪犯再次犯罪或被发现遗漏罪行,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才有可能撤销缓刑,将其重新收监执行刑罚,否则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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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