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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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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生活困难概述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原则上,夫妻离婚后双

方之间的相互扶养关系即告终结。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夫妻双方

的身份关系即不存在。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同时解除,任何一方无权再向对方索要抚养费,任

何一方也都没有再给对方抚养费的义务。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

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另一方给予一方适当的经济帮

助,不是夫妻抚养义务的延续,但是原来婚姻关系派生出来的一种责任。

二、对生活困难方经济帮助的条件

1、原来双方存在夫妻关系;

2、一方必须有生活困难;

3、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能力;

4、经济帮助仅限于离婚时。

三、对离婚后生活困难方经济帮助的意义

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也不以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难为前提。这是扶贫济困的

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

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必然要求。

四、对离婚后生活困难方经济帮助的形式

“离婚后生活苦难”中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离婚后没

有住处的情况,不是指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困难,是与周围群 众相比,而不是与婚前或双方相比而言的。帮

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帮助;金钱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

面的帮助,根据帮助方实力,可以无偿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屋所有权。但是,男方并没有义务向女

方支付赡养费。

五、离婚后生活困难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生活困难相关词条

  • 离婚过错方

    离婚过错方,是指夫妻二人中因某一人单方面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并离婚。

  • 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 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在解除婚姻关系时需要被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是指夫妻双方确认解除婚姻关系需办理的手续。

  •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 离婚调解

    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 离婚条件

    离婚条件,是指存在有效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确认解除夫妻关系所需具备的条件,一般是指基于双方自愿或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 离婚程序

    离婚程序是解除婚姻关系时,需要经过的流程,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 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又称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 离婚调解书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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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8:25:17